2018年3月14日下午3时,剑阁县摇铃乡扶贫小额人身保险理赔现场会在唐家村委会召开,会议由唐家村委会书记何文主持。中国人寿剑阁县支公司向不幸发生中毒身故的唐家村二组村民杨玉兰和其两孙女何佳敏、何佳婷的受益人何亮给付了人身保险赔款119000元。
被保险人杨玉兰及其两孙女何佳敏、何佳婷于2017年通过摇铃乡人民政府向中国人寿剑阁县支公司分别投保了农村小额保险和扶贫小额人身保险各一份,共计缴纳保险费200元(其中县财政补贴80元),其两孙女于2017年9月通过所在学校向中国人寿剑阁县支公司投保学生平安保险各一份,共计缴纳保险费120元。2017年12月29日当晚在家烤炭火,由于门窗关闭,空气不流通,酿成婆孙三人发生一氧化碳中毒,经抢救无效身故。
领到给付金的受益人何亮向党和政府、向中国人寿剑阁县支公司表达了感激之情,感谢党和政府的扶贫惠农好政策,感谢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诚实守信的理赔服务,并表示一定要向自己的亲友和村民们宣传党和政府的惠农保险政策,让千家万户的老百姓都得到保险保障。
会上,摇铃乡副乡长贾国军再次向全村参会的精准贫困户宣传了剑阁县2018年的扶贫小额人身保险政策,并号召精准贫困户们积极踊跃参保,以便得到更多、更大的保险保障,进一步防止“因灾、因病、因意外致贫返贫”现象的发生。
中国人寿切实担当保险央企的社会责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充分发挥保险业在助推脱贫攻坚方面的重要作用,以“诚实守信,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为每一位客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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