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6日上午11点,富德生命人寿达州中支接到保险事故报案,被保险人田贵春当日早上驾驶汽车在达州市经开区金龙大道处发生交通事故。该事件在朋友圈和其他自媒体平台快速传播,其他媒体也在快速跟进,在社会影响不小。
达州中支调查人员及时参与协助客户理赔及现场核实。了解到被保险人之前在公司投保富德生命人寿《富德生命安行无忧两全保险》保额10万(以驾驶者 身份导致的交通事故10倍赔付),本次为交通追尾事故,车辆及人员均被事故引起的大火吞噬,死者面目全非,车毁人亡。根据达州交警做出尸体检验、亲子 鉴定、血液酒精浓度鉴定及汽车事故鉴定,认定为交通事故,且事故原因清晰明了。
达州中支积极协助客户家属办理理赔所需资料,申请索赔。在一周内,于2017年06月01日做出赔付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保险金1000000元,给付身故利息552.33元。身故利息为富德生命特色理赔,为行业率先。系事故之日至理赔通知决定之日的时间范围内,赔款金额相应的银行同期利率,最大限度保障了客户利益。
客户受益人收到公司的理赔通知后,对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达州中支尊重契约精神、尊重合同约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并高效服务的的精神所感动,制作了“一诺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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