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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四类人群”保费可享受财政全额承担
[ 作者:常在国    更新时间:2017/12/12    文章录入:cy ]

12月11日,我市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试点工作启动会在市政府四楼会议室顺利召开。研究部署工作安排,动员全市上下统一思想,认清形势,确保地震巨灾保险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市政府副秘书长王灵勇参加会议。

会上,市金融工作局对《广元市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试点工作方案》文件进行传达和宣导,市人保财险、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扶贫移民局等市级部门,青川县、朝天区政府在会上表示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配合,上下联动,切实把保障民生的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工作抓实抓好。

据悉,广元市城乡居民住宅地震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对农村散居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贫困残疾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四类”特殊人群100%参保,保费由财政全额承担,普通人群各级财政补贴保费60%。城镇居民住宅基本保险金额5万元,保费27元;农村居民住宅基本保险金额2万元,保费38元。超过基本保额的由城乡居民自行缴纳。同时,对我市城乡居民同一保险标的累计保险金额也做了上限规定,钢混结构最高保额100万、砖木结构最高保额10万、其他结构(如土坯)最高保额为6万。

最后,市政府副秘书长王灵勇受副市长关颐委托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开展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工作,是贯彻落实十九大提出的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的具体体现。一是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开展地震巨灾保险工作的必要性全市上下要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探索建立政府引导下的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发挥住宅地震保险的风险转移,社会互助和社会管理机制的整体协调作用,进一步拓宽灾后重建资金来源渠道,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提高全市防震减灾体系建设的能力。二是明确职责,合力推动我市地震巨灾保险试点工作。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试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业务要求高,既是政府工程,又是民生工程,市政府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试点方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顾全大局,切实履行各自工作职责,勇担社会责任,创新开展工作,确保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市县(区)两级财政要落实好财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安排划拨,确保保单能按时生效。市民政局和市扶贫移民局要指导好县区各级民政、扶贫部门向人保财险各分支机构提供“四类”特殊人群的清单,支持保险机构开展试点工作“以此为准”。三、强化服务,全力确保地震巨灾保险试点工作取得实效。人保财险广元市分公司作为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首席共保人协调共保体,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愿参保、财政支持、保障民生的原则,做好宣传、承保、理赔等工作。四是明确目标,严格按进度推进地震保险试点工作在今年12月31日前确保对四类人群100%覆盖投保,签单落地;同时,市县区、人保财险广元市分支机构提早谋划2018年试点工作,力争普通人群投保率达到30%以上。

市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区县政府、金融办,市保险行业协会,人保财险广元市分公司及7家市级财险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市金融工作局局长徐骁主持。此次会议的顺利召开,标志着我市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常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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