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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和”促发展  以“防”化风险 ——广元协会四届一次寿险理事会成功召开
[ 作者:余春燕    更新时间:2017/8/21    文章录入:cy ]

8月18日上午,广元市保险行业协会召开四届第一次寿险理事会,学习传达了中国保监会“1+4”系列文件精神,详细解读了“1+4”文件的主要任务和内容,专题分析了广元寿险业应该重点关注的整治销售误导、严防互联网保险风险、防范群体性事件风险等七类问题。市保险协会副会长彭生明、唐小焱,秘书长母淑琴及寿险理事会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母淑琴主持。

母淑琴代表协会秘书处向理事会报告了2017年上半年各项工作开展和财务执行情况,通报了1-6月信访投诉处理及诉调对接工作、信息数据报送及信息采用情况。上半年,协会秘书处紧紧围绕自律、协调、维权、宣传、服务五大职能开展各项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宣传放大声音。通过自媒体、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多渠道多方位广泛传播保险“好声音”和行业正能量,先后在各大主流媒体发布新闻信息99篇,得到了监管单位、会员单位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二是维权加强联合。密切与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配合协作,加大行业规范和违规行为整治力度,为保险行业挽回流失的保费千余万元;协调工商等部门打击夸大宣传和误导消费者行为,有力维护了行业形象和利益。三是服务突出细节。积极发挥协会桥梁作用,与相关部门联系开通理赔直付通系统,为保险消费者提供免申请、零等待的轻松理赔服务;与经侦支队建立了保险反欺诈联动机制,化解行业风险。四是自律重在机制。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广元市保险从业人员流动管理自律公约》(草案),经过多次讨论和修改,已提交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后将尽快实施,进一步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会议通报了近期市场反映中介市场的相关问题,对未发现违规问题的机构予以提示,要求加强相关监管文件的贯彻执行,合规经营,有序发展;对核实中存在问题的机构予以警示,约谈主要负责人,限期整改。

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元市保险从业人员流动管理自律公约》和《广元市保险合同争议调解费用标准》(试行)。

彭生明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协会秘书处2017年上半年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他指出,保险市场的稳定和繁荣需要各保险机构共同维护,保险公司之间应该相互信任,相互包容。行业要不断加强创新,共谋发展前景。他要求各公司:一是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做到管好人,管好门,做好自己的事;二是加强保险从业人员的法规教育,培训一定要扎实,不能抱有“走过场”的心态;三是要有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积极做好精准扶贫工作。

 母淑琴最后强调,各公司在紧盯2017年全年目标任务完成的同时,要高度重视涉农保险业务的开展,近期协会将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对各县区涉农工作开展督查。下半年工作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继续重视宣传工作,多向协会报送各类信息;二是认真执行《广元市保险从业人员流动管理自律公约》,加强对新增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杜绝发生同业之间恶意诋毁的现象。协会将加强对新增人员培训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三是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群体性事件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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