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人保财险旺苍支公司理赔部员工从旺苍县城出发,前往白水镇王某家中上门为其理赔。2017年1月19日,被保险人段某驾驶小型客车在旺苍县白水场镇将行人王某挂伤。人保财险旺苍支公司理赔部了解到王某受伤后在广元市中心医院治疗后回家休养,已在利州司法鉴定中心作了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司法鉴定。王某现年已经70岁,本次事故受伤后恢复缓慢不方便出行,对保险理赔流程又不熟悉。故此人保财险旺苍支公司理赔部决定上门为其调解处理。
到达白水镇后,工作人员先与车主段某取得联系,并邀约一同到王某家中,对王某进行了慰问,随后告知王某、段某所需理赔手续并帮助收集。同时向事故双方当事人详细介绍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等相关法律规定及解释。对王某住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予以核算,根据律规定计算了三期费用,按照法律规定标准计算了残疾补偿金,并对相关费用逐一做出说明。伤者王某、被保险人段某对人保公司的赔付表式认可并签字确认。
对于公司的上门服务,段某、王某表示真心感谢,段某更表示将继续选择人保财险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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