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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行业合作   构建保险业反欺诈联动机制
[ 作者:王伯韬    更新时间:2017/5/25    文章录入:cy ]


  ——广元召开 2017保险业反欺诈工作座谈会



    为了深入推进保险反欺诈工作,防范和打击保险违法犯罪,维护保险市场正常经营秩序,5月23日下午,广元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召开2017广元保险业反欺诈工作座谈会。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赵波及利州经侦大队大队长陈震宇、朝天经侦大队大队长朱平生,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母淑琴及财险理赔专委会主任何朝军和8家财险机构理赔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母淑琴主持。

    会议回顾了2016年保险反欺诈工作。去年我市涉嫌保险欺诈案件217件,占全省案件总量的1.73%,涉案金额915.03万元;保险行业未立案自行挽回损失581.22万元,占全省挽回损失总金额的1.83%。

  面对严峻的反欺诈形势,8家参会的财险机构理赔负责人分别就理赔过程中了解掌握的以人伤、车损等环节为重点的保险欺诈现象和反欺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分析。

  利州区经侦大队大队长陈震宇介绍了公安机关办理骗保案件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各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发生投保人骗取赔偿,公安机关介入的时机;公安机关骗保案件的立案标准是个人骗取保险金达到1万元以上,单位骗取保险金达到5万元以上方可立案调查等。

     母淑琴秘书长总结了各公司的汇报情况,并代表市协会和各保险公司希望在遇到涉嫌保险欺诈情况时,公安机关能够提前介入,为公司挽回损失。对下一步的反欺诈工作,母淑琴指出,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反保险欺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各保险机构要和公安机关搞好对接工作,完善反保险欺诈工作体系;三是遇到涉嫌保险欺诈,在投保人骗取保险金后,符合公安机关立案标准的案件要及时报案。

    最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赵波表示,公安机关下一步将继续加强金融监管,严厉打击保险欺诈违法犯罪。他要求,一是要加强内部员工职业素质的提升,防范保险公司理赔工作人员和投保人沆瀣一气;二是建立保险工作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对有前科的人员拒之门外;三是遇到涉嫌保险欺诈的情况要及时向公安机关反馈。

    此次会议达到了进一步提高反保险欺诈重要性的认识,与公安机关建立反保险欺诈合作机制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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