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保险行业协会

广元市保险行业协会 >> 首页 >> 信息内容
维护合法权益    履行社会职责
[ 作者:王伯韬    更新时间:2017/3/10    文章录入:cy ]

——广元市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召开

 

为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权益,全面落实2017年全市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之际,3月10日上午,市保险行业协会在中国人寿广元中心支公司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全市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长许明成、市保险协会副会长彭生明、市保险协会秘书长母淑琴以及保险行风监督员、各保险公司分管消保工作负责人、各保险代理机构负责人、各保险公司服务部门负责人共计6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保险协会秘书长母淑琴主持。


 统筹安排,未雨绸缪  会议传达了全省保险消费权益保护工作会议精神,通报2016年广元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安排部署2017年消保工作。2016年全市保险行业通过建立信访长效机制,依法办事,维护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创新投诉工作机制等工作方式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实现了结案率100%,整体满意度89.91%。市协会连续七年获得市互联网管理中心投诉处理先进单位。2017年全市保险业将全面贯彻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保险姓保、保监会姓监”、“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基本方针,强化保险公司维护消费者权益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制度,落实工作措施,维护全市保险行业诚信行像,通过六大工作要点继续推进2017年全市消保工作:一是继续加强投诉处理机制建设。二是继续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各项工作落实。三是继续欢迎社会监督,行业协会聘请10名行风监督员对全市保险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四是继续做好行业投诉处理工作。五是深入开展投诉人员培训交流。六是继续加强消费者教育和风险提示。深入推进诉调对接的各项工作,切实做好行业投诉处理工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拓展渠道,全力维护  为进一步拓宽维权渠道,快速化解保险纠纷,降低消费维权成本,提高消费维权效率。在本次会议上,市消委会和市保险协会联合建立了维权协作机制,正式成立了“保险消费维权服务站”。保险行业消费投诉站的成立,标志着我市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会上,市保险协会还聘请了10名行风监督员,涵盖了公安、法院、司法、工商、媒体等多个相关行业和领域。会议还确定了行风监督员的工作职责,主要是对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开展监督,包括保险合同条款是否合规、公平公正,保险公司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形,保险公司是否按照规定披露与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相关的信息,保险纠纷调处工作是否规范、公正等。


    诚信经营,严格自律  市消委会秘书长许明成对全市保险行业在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继续努力,做到不骄、不躁。一是全行业要做好保险服务工作,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各保险企业要尽职履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三是各单位必须做到守法、守规,诚信经营;四要行风监督员要对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加强监督。市保险行业协会副会长彭生明在讲话中指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保险行业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是坚持“保险业姓保”提升保险业服务能力的必然选择。各公司要强化主体责任,协会要充分发挥引导和协调作用,夯实信访处置各项基本工作,提升和改进保险服务,切实做好消费投诉处理工作。同时高度重视消费者教育和风险提示,帮助保险消费者正确认识自身享有的权利,了解法律对其行为的约束,提高识别防范风险和依法维权的意识,依托“互联网+”,多渠道、高频率、精准化地普及保险知识,提升消费者教育工作效果。会上,行风监督员代表、市汽车行业协会副会长、市政协委员马发飞代表行风监督员进行了发言,表示感谢市保险行业协会的信任,将认真履行行风监督员职责,做好保险行业“信息员”和“宣传员”。中华联合、新华人寿分别代表产、寿险公司进行了经验交流介绍。


 本次会议标志着全市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的起点,新的征程正式扬帆起航。会议既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又总结了工作,明确了任务,达到了预期目的。全行业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开拓进取,攻坚克难,切实爱护好、维护好、保护好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争做让保险消费者放心、让全社会满意的行业!


打印本篇文章    关闭窗口

 

广元市保险行业协会
 

广元市保险行业协会主办 版权所有 Copyright (c) 2008. All Rights Reserved
协会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北京路西段8号(建行大厦七楼)
未经书面许可严禁转载和复制本站的任何信息     ICP备案号:蜀ICP备090056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