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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与人寿保险合同有什么区别?
[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08/9/23    文章录入:yy ]

  1、保险期限不同。

  人寿保险合同保险期限通常较长,可以从婴儿出生开始投保直至其终身,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限相对较短。

  2、交费方式和年龄规定不同。

  人寿保险合同由于保险期限较长,经常采用分期交费方法交纳保险费,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经常采用一次性交清的方式交费。此外,人寿保险合同有年龄上的限制,通常规定为065周岁,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通常没有年龄上的限制。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可能遇到的意外伤害为标的的保险,保险期限一般较短,以一年或一年以下为期。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指社会组织为了防止本组织内的成员因遭受意外伤害致残或致死而受到巨大的损失,以本社会组织为投保人,以该社会组织的全体成员为被保险人,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重大伤害、残废、死亡为保险事故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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